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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去吃了一間不算便宜的牛肉麵店
一碗牛肉麵得花上180塊大洋
突然覺得很好奇他們營收是多少
就大略的給它算了一下
一個人平均算如果花費200元的話(其實如果還有叫小菜、甚麼粉蒸排骨的根本不只花這些錢而已)
有樓上樓下兩層樓,滿座的話大約可以容納60-80人左右吧!!(因為位置有點擠所以算得不是很清楚)
平均每人吃個麵從坐下到結帳離開大概是半個鐘頭左右的時間
以中午和晚上人潮比較多的時間大約各有兩個鐘頭,換句話說就是可以翻桌翻四輪左右
一天就可以翻個八輪
所以一天的營收約莫是  200*70*8=112,000
一個月我猜他們應該至少也有營業個25天左右吧
那月營收就是  112,000*25=2,800,000
再扣掉成本假設占個五成好了(但我覺得小吃應該成本沒有占這麼多,假如房子是他們自己的又不用繳房租/貸的話就賺更大了)
哇塞~淨利也有到1,400,000耶~~
真的有夠誇張
一個月可以淨收益達到100多萬
一年可以賺到16,800,000耶~都可以在台北市買層不錯的屋子了
而且他們還不用開發票只要報最低的小吃攤稅收就可以了
(但其實我覺得他們是應該要開發票的,只是故意沒有開而已,因為我在他們店內找不到免開統一發票的字樣)
再拿錢去炒個房地產、投資甚麼的
只要賺多賠少就可以得到更多的獲利
所以說做得好的吃的生意真的是可以賺大錢的(怪不得有些生意好的店家都會拿翹)
人可以不要買奢侈品但不能不吃東西吧!
這國稅局沒有去查他們的稅真是太沒有天理了
(像之前臺一不願開發票多繳稅也是挺令人感到不爽的)
快快快~~
有國稅局的人趕緊來問我我們昨天是去哪間吃的牛肉麵
我一定馬上告訴你們~~~~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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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temia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